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经1999年4月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5月29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该《条例》分总则、生育调节、技术服务、优待和奖励、综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程66条,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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