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载是指在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 。无正当理由的拒载构成民事违约行为,同时也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对于经查实的拒载行为,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在乘客处于禁停路段、要求去偏远地区且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携带危险物品、醉酒或无监护人陪同的精神病患者,或依据地方防疫规定拒绝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存在其他危及安全乘车的情形时,驾驶员可依法拒绝提供服务 。行业内部对拒载驾驶员采取批评教育、停运学习、纳入黑名单、吊销从业资格等惩处措施 ,例如广州市拟立新规,规定驾驶员年内拒载三次以上将吊销从业资格 。
拒载是行业治理的顽疾,早期如2012年武汉市为缓解晚高峰“打的难”,出台规定禁止出租车在17时至19时交接班,违者按拒载处罚 。2023年至2025年间,湖南、上海、济南等多地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拒载等行为,治理方式包括利用GPS和车载视频进行非现场取证等科技手段 。2026年5月,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铁路上海虹桥站试行枢纽场站限制名单措施,对涉及拒载等违规行为的巡游出租车及驾驶员进行限制 。2026年8月,安徽省修订相关清单,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首次无故拒载且满足取得乘客谅解、未引发负面后果等条件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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