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树德手枪走火案

冯树德手枪走火案

冯树德手枪走火案是1941年发生在陕西省米脂县的意外致死案件,涉及当地抗日救国会主任李万春及冯树德。

1941年某日,李万春与冯树德等人商议工作后,冯树德展示其手枪,李万春接手查看时,冯树德在旁说明手枪特点并触碰枪机,导致手枪走火击中自身致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经调查取证,确认事故由冯树德本人过失引发,认定李万春无犯罪嫌疑,遂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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