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乡镇敬老院管理办法(修订)

遵义市乡镇敬老院管理办法(修订)

为规范全市乡镇敬老院管理,提高供养服务水平,维护特困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7〕1 号)和《遵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遵府办函〔2017〕7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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