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谒

请谒

请谒,汉语词语,读音为qǐng yè,指请求、干求的行为 ,出自《管子·八观》等先秦典籍 ,亦见于《左传》、《战国策》等文献 。该词由动词“请”与“谒”复合构成,“谒”有告、白、访及请求等多重含义 ,本义为禀告陈述,后特指私下请托 。

先秦至后世文献中多见其例,如《左传》提及郑国之“请谒” ,《管子·八观》载“请谒得于上,则党与成于下”,揭示此类行为易引发利益集团勾结;《韩非子·八奸》亦言“有左右之交者请谒以成重”,反映其与权力运作的密切关联 。汉代荀悦《汉纪》有“请谒无所行”之语 。为私事而拜访请托旧时亦称“私谒”,古代常以能否“不受私谒”作为考察官员操守的方面,如唐代崔玄暐、南朝徐勉皆以拒受私谒著称 。

该词的法律规制可溯至元代,《大元通制条格·杂令》设“请谒”条,至元二十年(1284年)立法严禁候任官员“私第谒托酬谢及邀请宴会”,违者与受托官吏同罪 ;至顺元年(1330年)再禁令官吏家人受财请托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请托”常与贿赂犯罪相关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需一并计入受贿数额 ;实践中亦存在国家工作人员授意请托人支付“跑官费”等更为隐蔽的请托受贿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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