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燃气是指通过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供给,符合国家规范质量要求的气体燃料,主要类型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于2010年11月19日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6年2月6日修订 。根据该条例,其管理体系涵盖规划编制、经营许可、设施保护、安全使用及应急处理等多环节 ,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规划,建立气源保障与供应系统 。2025年,各地正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运用“空天地”监测网、智慧防线、“季度体检+回头看”等方式排查整治隐患,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明确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 ,用户需使用合格器具并禁止擅自改动设施 。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限制施工活动,需制定专项保护方案 ,同时建立应急储备制度保障供气稳定性 。
中国城镇燃气事业始于1865年 。在地方发展上,1974年浙江杭州首批用户开始使用液化石油气,1989年绍兴成为浙江首个开通管道煤气的地级市,2005年杭州完成人工煤气向天然气的转换 。上海于1999年开始使用东海天然气,2003年接入“西气东输”一线天然气,2015年全面停止人工煤气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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