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国栋,曾任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历任费县新桥镇政府工作人员、费县探沂镇党委副书记、山东土地集团(费县)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2023年9月26日,朱国栋作为山东城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安全生产防范会议,部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行动 。同年11月27日,根据股东决定,其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免去,由胡东方接任 。2024年3月2日,朱国栋在集团年度工作总结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落实县委经济工作要求 。2025年1月8日,费县人民政府免去其山东城资控股集团董事长职务,同期调任县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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