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采取的应对机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共6章、54条,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2003年5月9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6日,第十七届内地、香港、澳门卫生行政高层联席会议在澳门举行,来自内地、香港和澳门的卫生官员和医疗专家共同探讨了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合作等议题,并续签了《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合作协议》 。中国已建立健全了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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