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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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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