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是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实施的。该中心于2001年9月成立 。认定对象为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基本条件包括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汉语言类需二级甲等)等 。认定流程包括个人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环节 。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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