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贵州省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厅长和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领导为二十届中央委员,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李炳军,副省长包括胡广杰、董家禄、蔡朝林、张敬平、罗强、杨同光、郭成林,秘书长为魏树旺;其中胡广杰为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主任、书记。 贵州省人民政府成立于1949年12月26日,首任主席为杨勇。 2018年10月,《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省级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023年12月28日,《贵州省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准,明确省级机构改革于2024年1月底前落实到位。 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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