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春宁,男,中国国籍,曾任腾讯公司总裁助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拍拍网负责人,后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数字娱乐事业群总裁、阿里影业执行董事,曾担任临沂市兰山区年小宁生活馆法定代表人。
2004年加入腾讯,历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企业拓展部总经理,2013年离职前担任在线视频部总经理。2013年8月入职阿里巴巴分管数字娱乐事业群,负责手游业务及虾米音乐等业务,2014年6月被任命为阿里影业执行董事。 腾讯公司在2013年内部审计中发现电视剧采购问题,牵出涉案的刘春宁等人。 2015年6月因腾讯举报其任职期间涉嫌通过“影子公司”收受视频版权采购回扣被深圳警方带走调查,阿里影业声明该调查仅涉及其腾讯履职阶段。 刘春宁被指控在购买电视剧《自古英雄出少年》版权时受贿143万余元。 2016年1月因连续缺席会议被免去阿里影业执行董事职务。 阿里巴巴表示支持腾讯廉政体系建设,并为刘春宁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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