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经1990年6月16日江西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省级行政条例。其后历经多次修订。2014年1月16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修正。该《条例》分总则、生育调节、技术服务、管理责任、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附则8章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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