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

煤炭资源税

煤炭资源税是中国对煤炭开采征收的矿产资源税种,属于资源税范畴。2014年9月,国务院决定推进改革,自同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从价计征,替代原有从量计征方式,税率由各省在2%-10%区间内自主确定,同步清理涉煤收费基金,旨在优化税费结构、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煤炭资源税实行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应税范围包括原煤及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计税依据为销售额(不含运输费用)乘以适用税率 。

各省份根据财政依赖度等因素制定差异税率,如河南2%、山西8%(2024年4月上调至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原矿税率由6%提高至9%、选矿税率由5%提高至8% 。改革衔接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政策,设置衰竭期煤矿减征30%、充填开采置换煤炭资源税减征50%等优惠 ,要求纳税人分项核算原煤与洗选煤销售额 。此次改革建立了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有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并在实践中对煤炭行业去产能产生了积极影响 ,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通过价格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

想要了解更多“煤炭资源税”的信息,请点击:煤炭资源税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