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1年1月4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2号发布,根据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6号《关于修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分总则、通信与信息安全、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57条,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废止,依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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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1年1月4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2号发布,根据2013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6号《关于修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分总则、通信与信息安全、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57条,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废止,依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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