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固定资产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已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价值及相关应摊入费用,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其价值计算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在验收交付后确认 。
新增资产按资产性质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四类 。该指标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存在计量标准差异: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工程完成进度为依据计算,而新增固定资产以项目是否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标准 。在核算过程中,新增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账户借方登记原始价值,外购、自建或投资者投入资产分别按实际支付价、建造支出或评估值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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