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

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预防腐败局《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想要了解更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的信息,请点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