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是为规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农业农村部于2022年11月11日以公告第617号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该办法分总则、组织管理、命题组卷等八章三十五条,明确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包含基础、预防、临床及综合应用四门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命题、考试和评卷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承担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性工作,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考区管理,考试采取闭卷客观题形式,报名条件涵盖学历、职称及乡村兽医从业年限等要求 。
该办法系对2017年版的修订版本,施行后原农业部公告第2537号、第2539号及农医发〔2012〕20号文件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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