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配合在18个城市(上海、天津、齐齐哈尔、哈尔滨、长春、沈阳、唐山、太原、青岛、淄博、常州、蚌埠、武汉、株洲、柳州、成都、重庆、宝鸡)进行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的开展,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指导和规范这些城市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破产工作,国务院发布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想要了解更多“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信息,请点击: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