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拿大,现译为奏鸣曲(Sonata),是一种乐器音乐的写作方式。此字汇源于意大利文sonare(即发出声响)。“奏鸣曲”这一译名由李荣寿提出,而傅雷曾将其译为“朔拿大”。
奏鸣曲在16世纪泛指一切器乐曲,与声乐康塔塔相区分。 巴洛克初期没有固定乐章数量,可以是单乐章或多乐章。 17世纪早期,由五段或更多段对比性乐段组成的器乐合奏作品一般被认为是奏鸣曲。18世纪开始,独奏奏鸣曲逐渐取代三重奏鸣曲的地位。 古典主义时期,奏鸣曲逐渐发展为三到四个乐章的固定结构,速度多为快板-慢板-快板,并由复调风格转变为主调音乐风格。 其演奏形式是由一件乐器独奏或一件乐器与钢琴合奏。 浪漫主义时期与20世纪,奏鸣曲得到进一步发展,风格和形式更为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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