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国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拓宽博士生的培养口径,优化培养过程,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实行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连续攻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研究生培养方式。现对硕博连读研究生有关培养与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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