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是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任期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是浙江省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本届任期自2023年1月开始,2023年1月15日依法选出主任易炼红,副主任陈金彪、高兴夫、吴晶(女)、刘忻、赵光君、暨军民,秘书长鲁俊(女)及委员若干人 。2024年11月易炼红辞去主任职务 ,2025年1月暨军民辞去副主任职务 ,王浩当选为主任,彭佳学当选为副主任 。2025年9月,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撤销高兴夫的副主任职务及毛子荣的委员职务 。

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等地方性法规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 。2023年11月通过《关于持续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加快推进为农服务现代化的决定》 ,2024年5月通过《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 。2025年1月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副主任1名和委员3名 。2025年11月,召开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决定和《浙江省档案条例》 。2025年12月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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