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是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9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想要了解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的决定)”的信息,请点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施行的决定)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