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权力(概念)

第三种权力(概念)

第三种权力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1850年5月以前法国报刊社会作用时提出的概念,特指报刊作为社会舆论机关对行政权、立法权形成的制衡力量。该概念最初发表于《国际述评》(三),文中明确记载:"当报刊匿名发表文章的时候,它是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的机关;它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523页,译文有改动)后被恩格斯编入马克思著作《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的阶级斗争》第四章,并于1895年重新发表。文中强调第三种权力并非超然存在,而是与行政、立法权力并列且相互制衡的社会力量 。

1850年5月前,法国存在三种主要政治势力:行政权力(总统)、立法议会和报刊。马克思认为,国民议会若限制市民社会建立独立舆论机关,将丧失实际政治影响力。但议会通过新出版法强制文章署名并增加保证金,导致报刊失去匿名性及舆论监督功能,客观上为路易·波拿巴瓦解议会、建立专制统治提供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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