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琪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西湖幼儿园教师)

孙琪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西湖幼儿园教师)

孙琪琪,女,1988年出生,毕业于红河州卫校,无教师资格证 。2009年9月12日受聘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西湖幼儿园担任教师,并与校方签订一年聘用协议,该幼儿园系未获办学资质的私立机构 。其聘任期至2010年9月结束 。

2009年10月21日至23日,孙琪琪因幼儿不服从管教,使用未经消毒的医用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刺戳所教班级61名幼儿身体,部分儿童被刺达八九次,针头曾预先刺戳桌椅恐吓学生 。经检测,受害儿童未感染艾滋病、乙肝及丙肝病毒 。同年10月25日,孙琪琪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2010年3月24日,建水县法院认定其行为造成交叉感染风险及社会恐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件审理中,63名幼儿家长提出总额达179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精神抚慰金被驳回 。60名受害者家属达成庭前和解获赔700元/人,未和解者获赔259元务工损失费 。

想要了解更多“孙琪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西湖幼儿园教师)”的信息,请点击:孙琪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西湖幼儿园教师)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