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该项改革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自实施以来持续深化,并于2025年7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启动了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全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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