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体正义,又称实质正义,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概念,指通过诉讼过程实现案件结果的实体公正,强调司法裁判需达到善恶有报的终极公正状态,被视为法律制度正当性的基础 。司法意义上的实体正义通常指实体个别正义,即通过诉讼过程而实现的个案结果公正 。
其内涵包含三项基本要求:犯罪者应受刑罚、无罪者不被定罪、刑罚与罪行严重性相匹配 。现代司法理念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结果和目标 。人民法院坚持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相统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和裁决关 。数字司法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实现个案实体正义 。
该理念的历史根源可追溯至中世纪欧洲的纠问式诉讼制度。宗教裁判法庭为维护教义,将犯罪真实性置于人权之上,要求法官采取一切手段查明真相 。现代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改造纠问式诉讼基础上形成,延续了注重结果公正的传统取向 。同时,中国古代司法始终以实质正义为追求目标,其“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理念体现了对结果公正的重视 。
想要了解更多“实体正义”的信息,请点击:实体正义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