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是指2015年6月20日发生于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界处的恶性交通事故。驾驶人王季进驾驶陕AH8N88宝马轿车以195.2km/h超速行驶(超限速3.25倍),在红灯状态下从左转车道直行撞击马自达轿车致其解体,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及多车损毁。王季进逃逸后被抓获,经鉴定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但案发时存在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2015年6月28日南京警方以交通肇事罪提请逮捕,同年7月4日检方批准逮捕。2017年4月1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一审认定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8年6月29日民事赔偿案判决被告方赔偿两死者家属共计171.6万元。事故车辆系查封状态但可合法上路,王季进事发前曾出现报警称被监听等异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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