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根山(别名:公路大王),1957年出生于上海杨浦区,香港永久居民,上海茂盛集团董事长。早年从事贸易行业,1991年进入上海房地产开发领域,2000年通过控股茂盛集团参与高速公路建设,主导投资沪青平、同三等8条高速公路项目,总里程超900公里,2002-2003年间累计投资达180亿元。2003年以21亿元个人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36名。其通过收购香港上市公司引入和记黄埔作为战略股东,业务版图涵盖公路建设、房地产开发、船运物流、文化娱乐及金融投资领域。2004年涉及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系列行贿案,因法规不完善未承担刑事责任。2008年6月因涉嫌抽逃甬金高速项目出资被刑事拘留,经查证其挪用资金1.9亿元、抽逃甬金高速项目出资1.5亿元,2009年8月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采用的"路生路"模式通过资本运作先后控制多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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