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

李志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原处长)

李志玲,女,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主任科员、审核四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及监管六处处长,2014年机构调整后担任发行监管部六处处长,主管公司再融资财务审核工作。2007年至2015年间,李志玲单独或伙同前夫乔东方,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公司再融资提供帮助,通过高价出售艺术品等方式收受贿赂,其中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强卖国画、油画、瓷器等艺术品向某集团索贿3244万元,另收受现金、奔驰汽车、浪琴手表等财物折合人民币4205.07万元 。

2013年证监会纪委收到举报后对李志玲展开调查,2015年6月19日李志玲与乔东方在珠海度假时被抓获。经查证,两人虽于2014年3月办理离婚手续,但在证监会调查期间离婚的时机存在可疑性 。2015年6月20日,李志玲因配偶违规买卖股票被证监会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于同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该案由中纪委直接介入查处 。2018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其与乔东方仍属特定关系人,共同索贿金额增加至3244万元,维持一审判处李志玲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乔东方另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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