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说,自首需要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018年,投案自首入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与《咬文嚼字》编辑部联合发布的年度十大反腐热词。当年,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成为监察法颁布实施后首个投案自首的省部级干部。 2026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与宜昌市公安局在相关通告中均明确了主动投案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若投案后刻意隐瞒重大犯罪事实或在审理期间翻供,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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