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级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曾设立的士官军衔级别,属高级士官最低等级。该衔级依据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于1999年正式设立,对应志愿兵役制士兵第五期服役阶段,2009年随士官制度改革废止 。其肩章标识因军种而异,陆军为墨绿或松枝绿色,海军为黑或深藏青色,空军为蓝或深蓝灰色,武警为红色,均缀有代表衔级的组合徽章与折杠符号 。
五级士官的晋升需完成第四期4年服役,其后继续服役5年可进入第六期 。2009年《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原六级士官体系调整为下士至一级军士长七级衔级,五级士官退出历史舞台 。该衔级存续期间,服役满30年或年满55岁可退休安置,其家属享有与营职军官同等的随军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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