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锡鹤

李锡鹤

李锡鹤,1945年出生,上海人,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原教授。196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95年调入华东政法学院任教,2010年退休。

李锡鹤早年任职于山西省应县商业局,后转型法学教育与研究。其研究以哲学视角重构民法体系,提出主客体关系、可支配稀缺资源归属等理论,著有《民法哲学论稿》《民法原理论稿》等专著,其中《民法哲学论稿》系国内首部系统研究民法哲学的著作 。他在教学中倡导法哲学演绎方法,主持的《民法总论》课程于2003年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关于善意占有、无因管理等物权法理论的多项主张引发学界争议,相关观点被收录于《物权法》立法讨论 。退休后仍以学术文章持续参与民商法理论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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