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法

反倾销法

反倾销法是进口国为限制倾销行为、保护国内产业而制定的法律规范总称,主要通过征收反倾销税抵消倾销价差 。其性质归属存在贸易法与竞争法范畴的讨论 。实施包含倾销认定、损害评估与因果关系判断三要素,措施涵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税、现金保证金等)、反倾销税(与倾销幅度一致)、现金担保及价格承诺制度(出口商调整价格中止诉讼) 。

法律框架兼具国内立法与国际规则,国内早期立法包括加拿大1904年《海关关税法》及美国1916年、1921年反倾销法等 。国际规则以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为基础,后经1967年、1979年及1994年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守则》不断发展完善 。1997年中国颁布《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并成功发起首例新闻纸反倾销调查 。现行实施机构涵盖各国行政机关,如美国商务部、欧盟委员会等 。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方法确定正常价值,该方法源于WTO相关条款,但替代国选择及计算方法具有自由裁量性 。2024年,越南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卷钢发起反倾销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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