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原处长)

冯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原处长)

冯刚,中国国籍,曾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

2015年8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冯刚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年9月10日,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其涉及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经营审批中的渎职行为,并在履职期间收受于学伟等人钱款、购物卡等贿赂共计人民币15.75万元。2016年11月天津港爆炸事故系列案件一审宣判,冯刚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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