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汝厚

米汝厚

米汝厚(1853-1925),字献臣,清末江苏候补知县,宁阳华丰煤矿创始人,是米协麟的长子 。其父米协麟曾任东明县知县,创办峄县中兴矿局 。

米汝厚考中秀才后,来到父亲任职的直隶东明县当差,任候选县丞 。光绪初年,年仅二十三岁的米汝厚即任东明候选县丞 。因治理黄河有功被李鸿章保举为候补知县,后弃官从商 。米协麟丁忧离职后,米汝厚继承父亲在中兴矿局的股份,来到中兴矿局担任股东 。1893年中兴煤矿发生透水事件后,米汝厚与金铭等人采用租赁机器的办法开办公兴民矿,保护了煤矿资源,为复办中兴煤矿奠基 。1908年筹集股本四万二千银元,在宁阳磁窑村创办华丰煤矿并任经理,购置德国设备建立生产线,明确“拒招洋股”抵制外资渗透 。他亲手制定《华丰公司资本及招股章程》,明确规定不准招收洋股 。1908年3月,米汝厚召开股东会,提议用“华丰”二字作为煤矿的名字 。任内扩建井下铁路,至1918年产煤量达6万吨,累计盈余用于扩产,促成华丰镇形成。任经理十年间经历土匪勒索仍坚持经营。华丰煤矿在其身后发展为山东第二大民族资本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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