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

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

《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的办法,同时废止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办法》调整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办法,按照项目所在区片住宅类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地面单价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区人民政府制定。规定了补助和奖励费用的主要科目和总额上限。 提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应与土地征收同步实施,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的方式,并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

2023年3月3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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