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确定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次年通过了《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2001、2003和2005年,先后公布了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共计9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其中包括中国申报列入的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2008年,将《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90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截至2024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共计788个,其中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67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81项,优秀实践名册40项。我国共有44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 2024年12月4日,中国申报的“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独特的文化和传统是其赖以生存、延续的必要条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文化的根本与源头,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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