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呼和浩特买凶杀人案

9·3呼和浩特买凶杀人案

2001年7月,张明德支付给王韵虹20万元人民币,要求王找人将武铮、刘治国二人“做了”。9月3日晚上8点多,王韵虹电话联系到武铮,并将其骗上自己开的一辆“三星”越野车,在车内将武杀害,又把尸体抛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河西公司地界一树林的旧坟坑内,用土和树叶掩埋后逃离现场 。

2004年3月23日,王韵虹在云南省丽江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随后,王韵虹终审被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15年。实际上,在狱医等相关人士“帮助”下,命犯王韵虹仅被羁押7年多时间即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出狱” 。

2019年10月24日,呼和浩特中院裁定,王韵虹保外就医违规,暂予监外执行的7年多期间不计入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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