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清纪委爆炸案是2001年6月24日发生于福建省福清市纪委信访接待厅的爆炸事件,致司机吴章雄当场身亡。公安机关认定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司机吴昌龙等6人涉嫌作案,经多次审理,福建省高院于2013年5月终审宣告陈科云、吴昌龙等5人无罪,同年9月获国家赔偿420余万元 。
案件初期,专案组锁定陈科云、吴昌龙等人并于2001年实施抓捕 。2004年福州市中院一审判处陈科云、吴昌龙死缓,其余人员获刑。因证据矛盾及刑讯逼供指控,福建省高院于2005年发回重审,2006年维持原判 。2011年再审中,法院认定作案动机、爆炸物来源等证据链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最终于2013年裁定现有证据不足,宣告5人无罪 。案件历时12年,涉及多次司法程序反复与舆论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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