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组成部门,其前身可追溯至1972年11月成立的吉林省革命委员会综合利用办公室。该机构历经多次调整,1973年更名为省革委会“三废”利用办公室,1974年改为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定名为吉林省环境保护局。2000年8月升格为厅级建制,2009年3月更名为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并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10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其职责与其他部门相关职能整合,组建为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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