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辽宁省沈阳市的审判机关,前身为1948年11月成立的沈阳特别市人民法院,1949年5月更名沈阳市人民法院,1955年3月定为现名,现址位于沈阳市政府广场东侧。

该法院下辖15个基层法院,设有刑事、民事、行政等18个审判庭室及执行局,推行教育式少年审判模式,2020年、2022年民事审判二庭和司法警察支部分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现任代理院长为陈学勇,领导班子包括副院长陈青、樊志军、董凯等。 该院负责审理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案件。

2024年制定《关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助力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开展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商事审判同堂培训等专项工作。2025年构建劳动争议“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规范”纠纷治理闭环,其中皇姑区法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一体化保障中心等工作机制入选“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法院设有政治部、研究室等职能部门,通过“沈法讲堂”开展商事审判同堂培训,持续优化审判质效指标。2025年10月任命贾敏飞、侯杨、贾俊兴为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6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辽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流域治理职责,并通过调解协议推动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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