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是根据1907年《海牙公约》设立的国际仲裁机构,1910年正式成立,总部位于荷兰海牙和平宫。该机构遵循争端双方自愿仲裁原则,与联合国国际法院(ICJ)、国际刑事法院(ICC)无隶属关系。中国是该公约原始缔约国,1993年恢复在PCA活动并长期保有4个法学家名册席位。PCA下设国际事务局处理行政事务,常设行政理事会由缔约国驻荷兰外交使节组成。其仲裁规则仿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案件受理需缔约国共同委托。成立至今处理案件数量较少,典型案例包括1984年美加缅因湾争端仲裁。2016年南海仲裁案中,PCA仅为临时法庭提供场所和秘书服务,中国因程序违法拒绝承认该案裁决。2022年,中国企业在马达西奇收购案中向PCA提起诉讼,要求乌克兰赔偿45亿美元。2010年该机构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推动国际仲裁实践。
想要了解更多“常设仲裁法院”的信息,请点击:常设仲裁法院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