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电联动是中国自2004年12月起实施的电价调控政策,旨在通过周期性调整电价应对煤炭价格波动。该政策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联动周期,当周期内平均煤价变动幅度超过5%时相应调整电价,并采取统一电价与浮动电价相结合的两部制定价方式,发电企业需自行消化部分成本 。
2005年5月首次实施电价上调0.0252元/千瓦时,2006年5月第二轮联动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2分/千瓦时 。2008年后因宏观经济调控与CPI上涨压力,联动执行受阻 。2012年国务院调整联动周期为年度,企业成本分担比例降至10% 。2019年国务院决定取消该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定价,标志着运行15年的煤电联动退出历史舞台 。该政策在过渡阶段缓解了"市场煤"与"计划电"矛盾,但受制于电力体制改革进程,最终被市场化机制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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