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旭

陈英旭

陈英旭(1962年8月—),男,浙江义乌人,环境工程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第九届至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990年获浙江农业大学博士学位,1995年晋升教授,1996年至2002年先后在德国柏林工业大学、日本东京农工大学及美国哈佛大学开展访学研究。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太湖流域苕溪农业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等30余项科研项目,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等期刊发表论文250余篇,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

2012年6月因涉嫌贪污科研经费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依法逮捕。2013年3月1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月7日认定其通过关联公司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945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涉案项目总经费3.135亿元,其中国家拨付1.0544亿元,案件涉及杭州高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波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两家由其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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