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可买入或卖出的证券品种,包括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等。沪深交易所标的证券需满足上市交易满3个月、流通股本或市值达到规定标准(如融资买入标的流通股本≥1亿股或市值≥5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等条件,北交所则将所有存量股票及新股上市首日自动纳入标的。
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定期审核标的证券。调整以流通市值占比与成交金额占比的加权指标为评估依据,交易所可暂停异常交易证券的融资融券资格。 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证券范围等进行动态调整和逆周期调节,并可对单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融券卖出量等作出限制性规定或暂停相关指令。 2025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后,上交所标的股票数量为1000只,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数量为306只。 2024年底,中证协发布了《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5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2025年以来,多家券商完善两融合同规则,防止投资者进行“绕标套现”操作。 证券公司需在交易所公布范围内确定具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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