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高潮(1956年1月29日—2018年8月7日),汉族,河南南阳人,大学文化,原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退休干部 。
2016年2月29日,马高潮因借贷纠纷催款未果,驾车在南阳市第一中学校内及校外路口两次冲撞学生人群,致1名学生当场死亡、11人受伤。经查,其作案动机系对社会不满企图制造重大社会影响 。2017年7月6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68万元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2018年8月7日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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