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2月印发的国家级战略文件,旨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及珠三角九市)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与一般湾区由港口经济向创新经济分阶段发展不同,粤港澳大湾区四个发展阶段同时存在并行发展 。
该纲要提出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的空间格局,推动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等重点区域协同发展,并规划至2022年形成基本框架、2035年全面建成国际一流湾区的目标。纲要覆盖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围绕创新驱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展开部署,明确支持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与要素流动,涵盖跨境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专业资格互认等机制对接内容。空间布局强调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设立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 。
实施五年来,大湾区经济总量从2018年10.8万亿元增至2023年14万亿元 。建成青茂口岸等跨境基建项目,推出“跨境理财通”“湾区社保通”等20项规则衔接典型案例 。横琴合作区澳资企业达6798户,跨境执业立法和商事调解条例相继落地 。广东省审计机关持续开展专项审计,聚焦科技创新、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推进政策落实 。2025年,在广东省“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江门大广海湾区被定义为“潜力湾区”,进一步拓展合作平台 。2026年1月,为深入落实规划纲要,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联合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2025年)》及《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共计376人入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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